欺瞒客户、霸王条款、吃完定金吃差价、泄露隐私这些都是部分地方房产中介的“黑”罪状;被客户“跳单”、被同行“抢单”,其实房产中介也有司空见惯“被黑”的委屈。如今,房产中介的乱象、黑幕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甚至频频引起法律争端,威胁社会秩序。
4月1日,由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作为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开始实施,至此,房产中介“黑”与“被黑”是否有个了结,令人期待。记者近日对此探访,掌握了时下房产中介的种种“黑幕”,以及一批鲜为人知的个案。
小小中介背后暗藏“窝案”
沈阳市民刘阳从1997年起职业打假,因成功维权数百次,被誉为“沈阳王海”。前不久,他向记者讲述的一段中介购房经历,曝出中介背后隐藏的“窝案”。
去年1月,刘阳和老伴通过当地一家房产信息店看中了一处房子。“房子差不多90平方米,当初原房主41万元买下,我们和房主50万元成交。”
1月23日,刘阳和中介双方签了合同。合同约定,交易中税费由中介负责办理,刘阳拿出4万元由中介方包办整个交易费用。因为是给孩子买的房子,需要签字的时候,都是其独生子刘亮去签。“有一回刘亮问我,房子不是50万元买的么,怎么成交价成了41.5万元?”刘阳介绍,他当时没多在意,房子顺利交易完成,钱也给对方了。
不过,中介没有给交费的各种发票。在夫妇俩的一再要求下,中介方只拿出不到5000元的发票,“其中一张契税发票,是4150元,税率是1%;还有地税啥的,一共不到5000元。”刘阳想起在办理契证时,办理机关曾要求原房主补交契税,还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因为“原房主缴纳契税时少交了!”他找到朋友一咨询,吓了一跳:“以后想卖房子,可能要多付一大笔钱!”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陈宝龙透露,上述案例可能在背后隐藏着税务、房产等部门的“不正当现象”,甚至是腐败行径。在刘阳的遭遇中,实际上中介“省钱”,第一步先在交易金额上做手脚,随后在房屋性质上做手脚,50万的交易价格变成了41.5万;第二步是商住房的性质中介在上报时,变成了普通住房,这样契税的税率相差3%。自去年2月起,刘阳不停地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举报。遗憾的是,他至今仍没有得到令其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