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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五一起明码标价 涨价须重新申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02 来源:中新网 作者: 张慧鑫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新的政策执行后,关于开发商高价申报、低价售房的情况是否会出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称:“我们绝不会让《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表明中央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

  规范价格行为 新一轮调控后续政策可期

  温家宝总理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在房地产市场“退烧”、房价“拐点”尚不明显的情况下,楼市调控将向着更长期、更纵深的方向发展。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国土部在楼市调控方面的政策不会放松,未来将进一步打击闲置土地和囤地行为。另外,今年的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已经编制完成,在进一步核准后5月份或将向社会公布;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相关文件也将于近日单独发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控制地价。

  信贷方面,日前有消息称,银监会可能于5月出台新规,进一步规范并收紧房地产信托业务,以防止房地产金融风险在信托业蔓延;个人首套房贷也可能将首付提高至五成。

  国家发改委许昆林透露,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包括实施反暴利法规定在内的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将陆续到来。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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