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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被占获政府补偿500万 房管局代管巨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30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房管局:

  分钱后矛盾会更大

  无锡市北塘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王科长向记者表示:早前他们其实已经准备将这笔钱划拨到小区业委会,没想到这件事情影响那么大,很多人都盯着这笔钱不放心。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人想按房子面积分,有人想按人头分,也有人不想分,并对业委会的监管提出怀疑。种种迹象表明,小区内部没有形成一个统一意见。她说,小区突然得到这么一大笔费用,很少见。怎么用,尚无具体规定,作为政府部门,本着对全体业主负责的态度,她不太赞成业主提出分钱的做法,如果分掉,以后的矛盾会更大。她有几个建议。第一,通过小区业委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决定是否将这笔钱交给业委会管理。第二,如果业主们的意见不统一,她建议这笔钱依旧由区房管局代管,直到有一天业主意见统一后,区房管局会连本带息交至业委会手中;第三,将这笔资金作为小区的大修理基金存入房管局,用于小区日常的维修和养护,否则以后的矛盾会更大。她坦诚,这笔钱不是小数目,说实话他们不愿意接这个“烫手山芋”,她也在向上级部门请示如何处理。

  律师观点

  补偿款应交业委会

  房管局不得截留

  江苏锡惠律师事务所王炯宇律师对此认为,在本案中,康桥丽景的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根据《无锡市城市市政道桥工程建设收回住宅小区土地暂行办法》的规定,区房管局应当及时将补偿款交由康桥丽景的业主委员会,不得截留,不能以业主之间对此有争议作为借口不予发放,更不应当由政府代为决断。

  而业主委员会在收到该笔补偿款后,应当妥善保管,并且可以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对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处置该笔补偿款;如果没有授权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集体商议,决定补偿款的用途及分配,也就是说,大家的钱由大家共同来决定。只要业主大会达成决议,当然可以把补偿款全部分掉。

  对于这笔钱的监管问题,王律师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没有特殊的监管要求,最多只是根据业主公约及业委会章程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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