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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被占获政府补偿500万 房管局代管巨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30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11月17日,重点工程拨款申请单下发,2010年12月30日,他在北塘区房管局财务的陪同下,一起去市重点办拿回一张价值5333376元的转账支票,收款人为无锡市北塘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同时区房管局出具收据给了市重点办。另外的87249元已经由市重点办直接汇入北塘区拆迁办后划入小区业主委员会所开户的银行里。
按理说,拆迁补偿协议中乙方为小区业委会,拆迁补偿款也应该汇入业委会账户,为何会转入北塘区房管局?
唐先生解释,小区当时有一个特殊情况,2010年上半年期间,第一届业委会中15个成员陆续有人提出辞职,最后只剩下2名成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第一届业委会意味着解散,因此在办理拆迁款转账期间,小区是没有业委会组织的,根据无锡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规划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无锡市城市市政道桥工程建设收回住宅小区土地暂行办法》(下文称“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补偿款属于该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补偿款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补偿款由该住宅小区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局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区房产管理局应及时将补偿款交由该业主委员会管理。
有了业委会后,业主们又各有各的想法
2011年2月28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报批、审核后正式成立了,并设有专门银行账户。至此,新的业委会想起了一笔存放在区房管局的拆迁补偿款,并于前不久着手领回这笔钱。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殊不知,小区的业主们在知道拆迁补偿款后,已经将目光盯住了这笔巨款。“一夜暴富”后的业委会,烦恼才刚刚开始。
4月23日,小区内的不少地方突然出现了一张“告全体业主书”,上面写着:“2010年市政府因拓宽锡沪路的市政建设,征用了康桥丽景小区绿地,拆迁补偿给小区全体业主540多万的补偿款,现小区业主提议将此补偿款按每户业主的房产面积分配给各业主,请同意此提案的业主在4月27日晚7点参加会议商讨此事并签名。”
据业主回忆,当晚邀请了业委会、物业、派出所、社居委等参加,希望大家亮出各自的观点,没想到20多人的会场拥进上百名业主,不少业主情绪激动,小区内一片混乱,连110都赶至现场,最后大家不欢而散,会议也没能开起来。一名业主说,补偿款本来就属于所有小区业主所有,理应分了它,如果自己的房子将来卖了,那么这个钱就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一名业主说,如果不是业委会的努力,小区都得不到这笔钱,应该由业委会保管,用于小区建设;另一名业主说,即使大家把这笔钱分了,经过他们的粗略计算,每平方米也就能分到20多元,一百多平米的房子最多分到2000多元,没什么意思,不如交给业委会管理;也有业主提出,钱是属于每个业主的,这么大一笔款子给业委会管,谁来监管他们?他举例告诉记者,第一届业委会时,小区公共部位的停车费就归他们管理,同时支付一部分停车费给物业作为服务费和车库照明等能耗费。
小区一些业主对第一届业委会管钱一直有疑问,认为存在用钱不谨慎的问题,最终导致首届业委会自动辞职,至今上一届还有20多万元的费用遗留。
各方意见
业委会:
绝不私自动用一分钱
业委会主任老项解释,起初业委会确实向区房管局申请准备把这笔拆迁款划拨过来,准备用于小区的建设和维修等,但是他和业委会绝对没有想过会私自动用里面的一分钱,他们没有这个权利,也不敢这么做,所有费用的支出和使用都会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在征得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然也会有相应费用的清单列出,但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为业主谋福利的事情怎么闹到这种地步?他说,现在这笔钱不仅是业主说了算,还要听政府的安排。如果区房管局愿意,依然由他们代管,放在银行中,大家都放心,他们也不想接这个“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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