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不知情可撤销合同
南京高的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宋辉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指出,小李所购房屋属于被拆迁房屋,因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因而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户口迁入等相关手续。而且据情节来看,卖方确实不知道房屋面临拆迁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小李与卖方如在协商后达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小李和卖方也有权以买卖合同已实际不能履行为由,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后,小李有权向卖方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至于小李想要求卖方私下交易,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宋辉指出,由于卖方不同意,小李是无法强制执行的。
至于小李提出的要卖方退还定金之外还需要额外的赔偿,宋辉介绍,这要符合以下条件。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如果卖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隐瞒了房屋要拆迁的事实,致使小李对买卖标的的性质产生重大误解,在合同履行中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户口迁入手续。小李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并可就所受损失向卖方主张赔偿,可主张的损失范围不仅包括已付购房款及其利息损失,还可就房屋升值部分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等。
宋辉提醒,为避免发生此类纠纷,建议在购房前了解下拟购房屋是否已被纳入拆迁范围,同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就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尽量做出明确约定。
知识链接: 拆迁房为啥要冻结户口
担心有人“狮子口”大开
根据规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书面通知建设、国土、房产、工商、公安、所在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暂停办理拟拆迁范围内的户口迁入等手续,并告知拟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冻结拆迁房的户口主要和拆迁补偿政策有关。南京目前主要实行货币补偿,根据所属房产的土地性质不同、所属区位不同、拆迁的时间不同,制定一个补偿的单价,补偿总款按照被拆迁房的面积计算。
很多人要千方百计打户口的主意,是因为涉及到安置房的回购。户口决定了房主可以以优惠的价格回购多少平方的安置房。如果一套房子内只有一个人的户口,可能只能回购80m2左右的安置房,两个人说不定就有130m2,户口越多能回购的房屋面积越多。“回购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比如市场价8000多的房子,拆迁户回购价可能只要3000多,很多拆迁户为了能争取更多的回购面积就千方百计想迁回户口。”工作人员道出冻结户口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