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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户籍满30周岁无房户 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27 来源:厦门商报 作者: 钱玲玲

  价格  按市场价的一定比例测定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公开出让方案,应包括项目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格、套型比例和套型建筑面积标准、销售对象、申请程序、配售办法等内容。

  新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建设标准、销售对象、套型面积、住宅限价原则、剩余房源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

  温馨提醒

  不得同时享受

  其他政策性住房

  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等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租金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的住房,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在限价商品住房交房后60日内退出原有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由有关部门收回;未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恢复租金补助或租金优惠。

  已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若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在办理购房手续后15日内撤销原保障性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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