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违规购房易产生纠纷
记者就中介规避限购令为主的违规招数咨询了相关专家。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表示,一些中介公司为了帮购房者避开限购令,歪招迭出:假离婚、延缓过户、赠予公证、补办社保等,这些都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以赠予公证为例,他进一步解释:其一,虚假赠予的公证可以撤销;其二,公证既非过户也不是房管局备案的房屋买卖,可能出现虽购房者已交钱,但最终业主直接把房屋出售给有购房资格的第三人;其三,一旦就公证发生纠纷,如到时购房者还不具备购房资格,可能会因无法履行合同而解除合同。其他不确定的因素也较多。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面临已付款但得不到房子的风险,甚至还要花费精力追讨房款。
北京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也表示,以虚假证明材料或其他欺诈手段参保缴费属违规行为。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一旦发现违规补缴的情况,将对违规补缴产生的缴费年限和账户进行清理,后果由违规个人承担。专家强调,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后将被撤销购房资格,还将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据了解,房地产中介的违规操作,引起了房屋类纠纷案件的激增。以北京为例,近3年朝阳区法院受理房屋类纠纷案件分别为193件、219件和296件,数量大幅上涨。而整治房地产中介的违规问题,引入监督机制,对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非凡。
业界声音
规范经营才能经得起考验
自4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行业首部全国性的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式发挥效力。此举对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意义非凡,其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相关专家指出,《办法》的颁布是我国理顺房产中介行业管理体制、监管体制实践的一次重大进步。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中介机构应更好地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对于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也应主动配合并自觉参与进来,这样才能做到让中介行业经受考验,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则认为,作为一个每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服务行业,加强房产中介行业的诚信建设也十分重要。只有做到法规全、讲诚信,房产经纪乃至整个中介行业才会踏上健康发展的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