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挂钩参照指标的科学性,舆论提出诸多质疑。例如,学者马光远提出,房价涨幅与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是荒唐的。以上海为例,根据2010年统计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万元左右,增长10%只增长了3200元;而上海2010年平均每套房价格为260万元,增长10%意味着增加26万元,这26万元相当于一个上海居民八年不吃不喝的收入。由此可见,居民收入增长10%与房价增长10%完全是两个概念。
事实上,由于长期以来“土地财政”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收入,长期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来说,控制房价将影响其直接利益。今年保障房建设,对地方政府意味着“支出增多,收入减少”。因此,“国八条”的房价调控目标要求,在地方上变形走样,沦为“一场戏”,就不足为怪。
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2.7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30%以上。同期,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5.25万亿元。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同期商品房销售额之比,超过50%。
当然,变数犹存。住建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政府,确定房价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公布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房价调控之本,仍植根于土地制度及住房市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