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研究,前一天晚上,当地的调控目标已经基本确定。参照其他城市提出的标准,当地计划提出“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去年涨幅”等一系列目标。
但是,就在当晚定稿后,北京市公布了房价“稳中有降”的目标,首次在调控目标中提及“降”字。这无疑给未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施加了压力。记者了解到,多个城市在最后时刻修改了此前确定的目标,而且多采取“避实就虚”的办法。如上述城市,就将“不超过去年涨幅”的条文删去。
“既然北京没有提出具体的数据指标,我们也就改变了此前的方案,不提具体指标。”一位参与该市调控目标制定的官员告诉记者。
细看各地的目标,大多数直接与去年或今年预测的GDP涨幅、人均收入涨幅、房价涨幅等指标挂钩,因为这些指标都将上涨,房价的调控目标自然也就成了涨价目标。
此前“国八条”提出,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很多城市看来,这成了与GDP、人均收入涨幅等指标挂钩的依据,但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因为没有相应的指标,所以无法“挂钩”。
为何不敢提降价?
某市官员:也想过提房价稳中有降,让居民能接受,但房价最终还是由市场说了算的
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在一季度末提出房价调控的目标,本意是让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确定一个约束性的、有压力的指标,并通过与目标关联的问责,督促地方政府坚决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