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首张房地产罚单 开发商涉价格欺诈被罚50万元
房价调控“驶入”物价部门主导时代
距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公布尚不足一周,国家发改委就迅速在3月28日曝光了首宗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价格欺诈案件,并开出50万元罚单。
这意味着继住建、国土、房管部门之后,物价部门开始成为地方政府调控楼市的又一重要推手,多个城市的房价备案制度开始提速。
江西省发改委下属的价格监督检查局成为此次行动的“急先锋”。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的信息,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云星地产”) 以价格欺诈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哄抬房价,被当地物价部门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共计1133.08万元。
而不久前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曝光资料称,云星地产在赣州市开发云星中央星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价格欺诈违法事实,原本“可能不会超过7000元”的价格被哄抬到每平方米8000多元,并向521名购房者收取了诚意金5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