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近年来就不断地有土地在招拍挂的过程中,要求开发商“捆绑式”地代建或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而从兔年首拍开始,这种情况在福州也接连出现。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捆绑式”的开发有可能成为政府提高保障房建设效率而采取的一种常规举措。
当“商品房”遇见“保障房”
纵观福州市政府今年以来的推地情况,“商品房”遇见“保障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宗地2011-01、02号地块竞得人须代建500套公共租赁房,分为套内面积30、40、50平方米三种户型,配置比例为3∶4∶3。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增加10%以内);建成后由市政府指定的单位回购,回购单价以成交时的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按3000元/平方米计)之和为基数的1.03倍确定。宗地2011-03号地块需配建180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6872元/平方米价格回购。”
政府对商品住宅市场的调控力度明显加大,与此同时对保障房的供应随之增加,在这种背景之下,政府的推地模式发生了变化。“将商品房与保障房组合捆绑在一起,通过混搭销售的形式,提高保障房的建设效率。”业内人士林先生称。
“以地换房”:政府的权宜之计
“政府推地模式的改变,采用捆绑的政策,实质上是一种以地换房的权宜之计,通过从出让的土地价格中减去相应的地价,来换取建设好的保障房。”业内人士林先生告诉记者,这是政府为了平抑地价和完成保障房任务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可以极大地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发挥能动性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中,使保障房的建设也逐步注入市场力量。
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自身并不具备那么多的人力、物力来建设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即使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也往往因为专业性的不足,造成许多开发困难。将市场化经营的开发商引入这一领域,可以为整个保障房建设注入活力。“然而,究竟这一政策执行后的效果会如何,我们还需要进行相对较长时间的观察,毕竟这么多年保障房总是被称为‘看上去很美’,到大规模落实的时候面临的困难还是很多的。”中原地产福建分公司营销总监翁闽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