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理:
“指导价”无指导作用,市场监管困难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商品房租赁市场价格目前还处于行业监管空白阶段。
国家住建部去年12月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涉及内容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的签订、人均租住面积的大小等,并没有对租金价格提出明确管理规定。
南房置换媒介经理陈然表示,租金价格目前基本由房主和市场需求说了算,监管难度很大。他透露,早在2007年,市住建委曾出台了租赁市场指导价,这也成为税务部门针对房屋租赁征税的最低标准,“指导”范围为江南八区115个路段的出租房屋。以“丹凤街附近”为例,这个区域包括北京东路以北、进香河路以东、珠江路以南、中山路以西,指导价为:住宅类出租价格30元/平方米,商业类60元/平方米,办公类45元/平方米。这份租赁市场指导价出台时,相关部门曾承诺每隔半年更新一次,但记者昨日在网上房地产“租赁指导价”链接中看到,数据仍然是2007年的。
“这个指导价对于目前的租赁市场没有任何指导意义。”陈然认为,由于租赁交易不涉及产权登记,备案不彻底,管理部门掌握不到真实的市场数据,这使得目前租赁市场行业监管面临众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