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成提取比例的地方政府是否会被追责?姜伟新对此表示,这个指标本身并未作为追责的指标,但如果保障房数量没有完成、质量没有达到,要进行追责。
住建部:部分地方计提比例要提高
据官方测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所需投资在1.3万亿元到1.4万亿元之间,其中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中央财政今年会补助1030亿元,其余的4000多亿元资金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筹集。财政部预计2011年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在1.9万亿元左右,其中又会有多少用于保障房建设尚待观察。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今年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资金缺口大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比例。
“比如说最近河北省为了保证建设资金,把原来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计提,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些地方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净收益计提比例提高到20%。”齐骥称。
目前,也有观点建议将土地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固定,并以此考核地方政府。
民建中央提交至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份提案建议,保障性住房利润较低,开发商不愿意建设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没有内在动力去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后需要明确规定政府的责任与资金来源,明确每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比例,并作为地方政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