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八成购房款,房子始终未过户,10年后引发纠纷
“要拆迁了,房主突然说不卖了”
2000年,通过一纸《房屋预约买卖协议》,叶先生购买了蓝先生在集美的一处房产,但由于房屋权属变更问题,有3万元余款至今无法付清。
如今,房子要拆迁了,因此引发的纠纷,导致当事人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住了10年还没过户
作为当事一方的叶先生,由于人在外地,就将此事委托给大姨子郑女士全权处理。近日,郑女士向导报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
2000年的时候,经介绍得知,蓝先生在集美有套房产要出售。不久,妹夫叶先生凑足了购房款,总价14.8万元。
当时是蓝先生来办理的,还有见证方在场,双方很快签下了一份《房屋预约买卖协议》。从郑女士出示的协议来看,上面有蓝先生和叶先生的签名和手印,还有见证方签字,此外蓝先生还收到了首付款9.8万元。一段时间后,叶先生再次向蓝先生支付了房款2万元。
由于房屋产权证始终没有办下来,因此无法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按协议约定,末期付款即购房余款3万元,始终未予付清。
“我们是很想把这钱付掉的,但他们的产权证一直办不下来。”郑女士说,他们在这套房已住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