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购者(来自记者采访、中介机构采集等渠道):
1、浙江商人洪先生,非上海本地户口,其子去年考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洪先生在去年给儿子在学校附近购置了一套一室住房。去年12月初,洪先生因自身公司业务重心移至上海,希望自己与妻子搬来上海同住,并已看中总价约350万元的两房,已与房东达成意向,交付定金。但随后限购令推出,洪先生被限购,无奈放弃购置计划,转而将原来购置房屋的资金投入自己较为熟悉的贸易
领域。
2、购房者杨先生,上海本市居民,在长宁、虹口两区已各有一套房屋,今年杨先生的儿子将就读小学,出于某些原因杨先生希望让儿子就读杨浦区的打虎山第一小学,并已于去年底看中了一套总价约75万元的一房,交易前遭遇限购,无奈将资金投入股市。
3、小王在限购令出台前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但随后被限购,只能取消合约,买卖双方争议定金违约。咨询律师指出,新限购政策的出台属于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应予以解除,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