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阮小姐年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可是和房产中介签订了意向金协议书,并交了1万元的“定金”后,却“定”不住房子。房子随后被转卖给他人,让她很气愤。
房价优惠,买主年前就交定金
福州的阮小姐今年1月18日在金海岸房产经纪公司斗门店的介绍下,看中了一套晋安区的二手房。由于房价颇为优惠,阮小姐打算当场签订合同。
然而当时却被中介告知,由于房东在香港,无法马上签订协议书。“我说既然不在,那就年后再签吧。”阮小姐说对方还是建议自己先签订一份协议。“中介说已经获得房东授权,建议签订一份意向金协议书,让我交1万元的定金。”阮小姐说协议书条款上写明缴纳定金后,中介将不会给第三方介绍或者高价转卖。如果违约,中介将会赔付给自己1万元的毁约金,并且双方协议会在2月28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然而过年后,阮小姐却被中介告知,房东已将房子卖给了别人,并找来一个人,说是房东的朋友,说要和阮小姐商谈。
阮小姐说此人随后承认自己是佳盟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房东的这套房子后来是经过佳盟公司卖给了别人。阮小姐找到金海岸中介,要求找房东面谈,但是都被中介以各种理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