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价屡调不降的困局,中国政府决定采取非常规手段,“限购令”便成为北京等地调控房市的“杀手锏”。
春节前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国八条”,除了提高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重申“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春节过后,大中城市住房“限购令”蜂拥而至。2月16日,北京出台新版“限购令”“京15条”,要求“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此前后,超过12个二线城市和部分三线城市出台了新的“限购令”,只是严厉程度有别。
“新国八条”再次表达了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值得肯定;但它为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出台不恰当的“限购令”措施亮了“绿灯”。过往的限购措施表明,它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更为严重的是它对市场经济原则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其影响是难以预料、难以控制的。
“京15条”出台后,在京外地人备感不公,欲购房者设法规避,开发商连夜商讨对策,多数经济学家忧心忡忡。不过,这一政策也赢得了部分媒体和民众的肯定。当前,房市交易量锐减,价格上涨势头也有所减弱,似乎表明“限购令”果真有立竿见影之奇效。
但是,这仅是暂时的、表面的现象。既有“限购令”失效并不在于所谓执行力度不够,而在于它有违基本经济规律。价格由供求决定本是常识。我们看到,各地政府着力“引导住房需求”,但抑制买方不可能消除需求。在供给方面,政府强调要增加保障房建设,但“远水不解近渴”,其建设效果也有待观察;商品房的供应则受到压力,与“限购令”相同步,又有房屋预售证审批收紧,并限制开发商资金来源,这必将加剧供需矛盾。新政策一出,在与政府博弈中早已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商本能的反应是捂盘观望。限购的结果只能是暂时交易清淡。如果未来供需缺口更大,一旦“限购令”松动,房价将报复性上涨。如果这种情形一再重演,政府公信力必将遭受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