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政府在土地调控中可运用多种手段,比如在规划上,对城市进行多中心、组团式布局,分散土地的级差效应,从而达到调控
房价的作用;又比如,可以有节奏地投放储备的土地来调控
房价;还比如,可以通过对城市容积率的合理分摊来调控
房价。
第三是力求住房供求的平衡。从供应的角度讲,城市人均建筑面积应在30平方米左右,如果一个城市有1000万人口,那这个城市造3亿平方米的房子,就能基本平衡,这是总的目标控制,如果从每年的供应量来讲,合理的供给量应该是房地产投资占这个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这些年,重庆一直遵循这条原则。从需求的角度讲,现在国家出台一系列关于限买、限贷、限首付的调控措施,就是通过控制购买来寻求供求平衡。总之,保持住房供应的平衡,既可以从供应的角度来控制,也可以从需求的角度来控制,也可以双管齐下,同时从两个方面来着力。
第四是货币政策。由于房地产具有金本位保值的属性,所以是银行喜欢的一种抵押品,银行也就乐于给房产商、老百姓提供资金。我们可以通过调整银行的准备金率、利率、房贷首付比例,以及汇率、限贷等手段,来调控房地产。
重庆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调控原则,里面就包含税收的调节作用。低端有保障,就是建公租房不收相关的税费;中端有市场,就是在税费方面有适当优惠;高端有约束,就是对别墅或者高级公寓等豪宅征收房产税
第五是税收。通过对房地产生产、交易、持有各个环节的不同税种的征收来实现调控的目标,施工环节有施工营业税;交易环节有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持有环节有房产税。前不久,重庆与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房产税,在社会上发挥四方面的功能。
一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的财税体系,以前我们国家生产环节的税比较多,财产环节的持有税基本没有或者很少。房产税属于财产环节持有税,开征以后对整个国家的财税体系起一定完善作用。
二是对房价有调控作用。重庆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调控原则,里面就包含税收的调节作用。所谓低端有保障,就是建公租房不收相关的税费;中端有市场,就是在税费方面有适当优惠;高端有约束,就是对别墅或者高级公寓等豪宅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