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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面临大洗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2.12 来源:中国经营报

        如何让二手房参与到楼市调控,关系到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成败。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作为房地产经纪行业首部全国性的部门规范,与“新国八条”一起发力,促使房地产一二手市场的变化。统计显示,在“新国八条”限贷限购下,一二手房成交量出现极度萎缩,租房取代买房已经成为主流。

  不过,相比一些大型中介机构业务的增加,部分中小中介则呈现“门可罗雀”。北京联达四方总经理杨少锋表示,新规定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中介行业进入整合期。“而"新国八条"的出台,则加速了中介倒闭潮的到来。”

  提高门槛

  从2009年开始,北上广深二手房交易全面超越一手房,2010年二手房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租赁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也越发重要。二手房市场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突飞猛进。但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导致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屡遭诟病。

  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统计显示,北京1.2万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仅有5500多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率不到一半;深圳7800家机构中,仅有1200家备案,备案率只有15%。

  对此,《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主管部门应将部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据统计,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人员达100余万,其中有3.7万人取得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表示,经纪人的流动性大、业务分散、业务操作空间大,其中很多的违规操作是由经纪人所为。

  为此,《办法》规定,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并对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制度作出了规定。

  胡景晖认为,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并重,有利于对整个行业的监控和管理。

  严堵漏洞

  针对各种各样的不规范经纪行为,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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