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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黑”与“被黑”将有了结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2.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介也有“被黑”的委屈

        在房产中介行业,揪心的不止是客户,二手房“跳单”现象几乎是与房产中介与生俱来,这也是中介的“梦魇”。房产中介同行之间也因为多争一口饭吃而经常出现“武斗”。

        交易双方通过中介认识后,甩开中介达成交易,这就叫“跳单”,又称“跑单”“跳佣”等。2008年夏,福建省房地产中介行业联合谴责厦门某高校一知名教授“跳单”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各地又先后披露多起名人买房“跳单”行为。

        一些知名人士的“跳单”被诉诸以法律解决,但结果常常是不了了之。朝阳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祺告诉记者:“在福建省,房产中介遭遇客户‘跳单’而诉诸法律,中介几乎没有打赢官司的。”

        厦门最大的房产中介机构———丹厦房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总裁沈木钦认为,“跳单”发生是对房产经纪人辛勤劳动的最无情践踏,也有害社会风气。

        “根据我们的统计,一套二手房的成交,通常要经纪人带着客户看房来回跑35趟。”沈木钦告诉记者,“为此,房产经纪人每周工作时间要超过70个小时;为了找到这一套房源信息,要在烈日下连续奔波数小时或数天;为了带客户看房,根本就没有双休日的概念;为了促成交易,要打数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话,一半以上的午餐、晚餐没有规律可言。而一旦发生‘跳单’,经纪人所有的劳动付出就化为泡影。”

        “打不赢官司,就打架!”沈木钦告诉记者,房产中介是经纪人以收取客户支付的服务费用获利的行业,因客户“跳单”,房产中介同行之间“抢单”而大打出手,“大单大打,小单小打”,经纪人与客户之间因追讨中介费用也不惜发生肢体冲突。

        健全行业管理是项复杂工程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其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济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颁布是我国理顺房产中介行业管理体制、监管机制等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在该办法正式实施后,能否彻底将房产中介“漂白”,并建立起一个有序、健康的行业竞争规则,需要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一些业内人士透露,许多国际上通行的规则,在国内房产中介行业却常常受阻。比如,作为行业监管重要制度基础的中介公司备案制度和中介经纪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就很难得到严格落实。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州市现有房产中介机构1000家左右,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不足一半。

        在房产中介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培训,并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考试通过后,实行全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国虽存在房地产中介经纪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但通过率很低,覆盖面较少。王阿忠说,从理论上讲,持有经纪人资格证的人才能签订合同。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规定被回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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