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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中房”最高罚三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2.10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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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合租行为仍受保护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亮相,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房屋不能分割,地下室不能出租……有人担心这将再次打击了“蚁族”的生存状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日前表示,规范分割出租行为有其现实意义,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

  姜万荣说,我国对建筑安全有明确要求和规定,分割出租中的出租人擅自改变房屋构造结构,改变水、电、气线路等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现有规定和标准。此外,分割出租行为不仅因居住密度大而无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条件,还因承租人过度占用公共资源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容易导致矛盾和纠纷。

  姜万荣表示,对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范,与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是两个问题。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对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合租行为并未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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