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这是“限购令”的重新包装而已,有一定的作用,但也能化解。对于当地客户的第二套房,按贷款4成利率1.1倍就行了,如果是一次性付款,买几套房都行,只要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就行了,还能更名转手,更省钱省事。对于外地客户,出一点钱补交当地一年的税收就行了(税局平白多收税当然愿意啦)。如果是第三套以上的房贷,那只好“借”一个亲友的身份证用一下了,当然会有一定的风险(具体做法就不说了)。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点评:“约谈问责制”其实是一种不得已的作法,因为国家的整体利益与地方政府的个体利益相违背了,这也说明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但我国的国情就是这种情况,目前而言,如果“真的”问责了一些官员,说不定还“真的”能够抑制房价的上涨,因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政治因素大于经济因素。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点评:舆论其实是很容易引导的,只要领导们是“真心”的愿意去这样引导,但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光是这八条“书面的”政策,房价还是要涨的。
总结:笔者一直认为国家机器的力量是最庞大最恐怖的,只要国家“认真”对待某一件事情,没有做不成的,“抑制房价”也是一样。虽然现在一个又一个的政策出台都没有太大的作用,但这只不过是国家不希望对整体经济打压过甚过急而已。如果某些利益集团想通过“房价”来绑架中国经济,那也只是痴心妄想而已。所以,笔者认为房价不折腰,调控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