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指出,自2010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会议进一步确定了若干新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二套房首付提至60%,有两套房及以上者限买新房,不足五年卖房全额征税。这一次的调控政策被业内人士称之为“新国八条”,也有人说这是第三轮调控,而笔者认为这只不过是从2010年4月开始的调控政策的延续而已,这一次的政策有可能是调控的结束,也有可能是调控的过程,主要是看结果如何,笔者认为:房价不折腰,调控不止步。以下让笔者来分析一下这次的“新国八条”的具体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点评:最近几年的房价和地价在一条一条的调控政策的“支持”下已经越涨越高,“地王”和“涨房价”在各地都不断地出现,这是有其客观合理的根本原因所决定的。地方政府的领导是官,好官就追求升官发财,升官就要有政绩,政绩是要经济发展,发展是靠数字说话,数字就是收入,收入最快最简单的就是卖地和收税,卖地和收税最好就是多出“地王”和“大涨房价大卖房”。所以说,控制涨价不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也不愿意承担这种责任。至于国家要求地方政府“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这实在是太太太简单的事情了,因为我们的领导们最善长的就各种“官方文章”了。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点评:“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在最近这几年房价大涨的背景下不断强调的工作了,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这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系统的工作,不是一两条政策就能够做好的,而且这个政策也是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违背的,因此很难得到贯彻与执行。对于目前大涨的房价也难以在短期之内起到抑制作用。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点评:这一条政策我相信很多地方政府是最愿意执行的,因为“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就会增加收入,当然要支持。但这并不是一个新的政策,因为2010年的时候已经提出来了,很多地方政府也一直在执行,但是2010年的房价仍然大涨!所以说这个政策没有任何新意,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除非是增加新的税种,比如房产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