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新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从2011年2月1日起,对全国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出租住房者,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租住者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
据了解,目前我市也存在着大量的群租和拼租人群,对于即将出台的新规,他们有哪些反应呢?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群租很常见
“收入不多,哪能花那么多钱单独租套楼房呀!”昨天,来自盂县的小王和妻子向记者说道,在太原做家政工的他们和另外两对同事在宽银幕电影院附近合租了一套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房子。据他介绍,他们三个家庭各占一个小间,卫生间厨房公用,每个月租金280元。虽然条件不好,感觉也不是很安全,但是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划算是最重要的。
“我们俩现在一个月能挣2000多元,还得养活孩子和老人,如果不允许拼租了,我们只能回老家。”对于即将实施的租房新规,小王很是无奈。而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小徐和工友们则在解放路的一个单间住宅里住了三年,七八个人就挤在12平方米的一间房里,中间还用木板做了些简单隔断。随意乱拉的电线和三四个电炉子,让房间里显得十分杂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外地在太原的打工者很多都选择群租方式,一方面价钱划算,另一方面非常适合短期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