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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 合并土地使用税按市价征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1.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张敏

  上述人士表示,除高档商品房外,普通商品房最终也将被纳入新税种的征收范围。而至于包括保障房在内的各种政策性住房,目前尚不明确是否征税。

  分析认为,在新税种覆盖普通住宅征收的情况下,持有成本的提高,将使得投资投机性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同时,地方政府也将增加一笔重要的财政收入。

  全面推行尚需时日

  随着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方案的初现端倪,其征收模式渐渐变得明朗起来。按照官方发布的信息,重庆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征税,上海的房产税征税对象则面向增量房。

  至于两地在计税中,是否将土地纳入计征范围,目前尚不得而知。

  上述人士向本报记者强调,如果把土地纳入其中,“房产税”的叫法便不准确,称为“房地产税”或“物业税”更为合适。

  事实上,与高层对改革方向的定调相比,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即两个城市可根据自身的市场情况,制定不同的试点方案,方案内容较为灵活。高层将观望其试点效果,并为新税种的出台做出参考。

  据了解,两地的试点方案均已获得财政部的原则同意,待国务院批复之后,可能在今年一季度推行。

  但从试点到全面铺开,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上述人士表示,“试点只是开始”,由于征收范围、征收基点、税率等细节尚未完善,以及开征新税种所需的立法程序,新税种的全面推行还需要多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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