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房产税在2010年12月9日已获得中央批准。”1月6日,一位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家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据这位专家称,虽然目前上海已经制定出了框架性的方案,但方案有很多细节仍在研究中。而上海市发改委已经就房产税的试点方案,对在沪的部分开发商和房产研究机构展开调研,以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细则。
另外,上海市住房保障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师也对本报记者说,虽说上海试点获批,但方案可能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进行讨论后,才可能正式试点。
试点的还有重庆。
另有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即将召开的重庆市“两会”将会进一步讨论房产税方案,试点工作有望于今年3月份展开。巧合的是,就在上海试点获批的第二天,重庆市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宅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知情人士称,重庆是全国最早向国务院上报房产新政方案的城市,中央同时批复了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
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案,不仅重庆和上海的不一样,光是上海就冒出了不止三个版本。不过,这些版本都不是最终的方案,而“地方报上来的也已修改多遍”。
“中央会让试点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居住平均水平制定免税面积,但一些原则性的东西还是由中央定,如实行宽税基和累进税制,按人均面积并结合套数征税。”1月6日,社科院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而本报获悉,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