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番争议修改
重庆市是最早向国务院提出进行房产税征收试点的城市。早在2010年4月初的一个内部会议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就称,房改方案早在当年3月就开始酝酿制定,3月31日,国务院也专门召开会议并研究了重庆的房改方案。
此后坊间开征该税传言不断,均无疾而终。
重庆大学建筑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副院长刘贵文告诉南都记者,最近半年里,方案又历经多次修改,他曾多次参与方案讨论“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公正的征税,是其中难点”。
争论的焦点包括,征收房地产税产生抑制投资的负面效应、在土地出让金之外征税是否涉及双重征税以及如何具体对征收进行操作等方面。
“区县的房管部门,包括市里面的,他们担心这个方案出台之后会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销售带来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刘贵文介绍,一般的老百姓对房产税征收后是不是对房价的上行有很大的遏制,也有很多种说法“争论得激烈”。
此外,“高档房”的界定作为征收基本前提,仍存争议。参与政策制定的一名官员透露,重庆市相关部门对房产税的征收办法也制定了几套方案,而对于高档房如何定义,至今也没有明确说法,有称以住房面积划分的,也有称以单价高于当地住房均价一定系数以上来界定的。
“全国范围都很难有一个科学的界定标准。具体到重庆试点,如何界定,税率如何确定,都将是问题。”上述官员认为。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社科院上个月发布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中指出,全国35个城市平均房价泡沫为29.5%,而重庆不到10%,是房价泡沫较低的9个城市之一,房地产税在这里试点,除了对改革的示范意义外,对全国可借鉴的意义亦有待商榷。
“双轨制”调控
根据重庆市开征房产税的初衷,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在于节约土地资源,限制高档住房数量,遏制房地产泡沫。征收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层面。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开征房产税只是重庆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重庆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尝试实行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基本思路是30%至40%是公租房,60%至70%为商品房;大规模建设类似新加坡政府组屋的公共租赁房。
此前,重庆市政府已对高档商品房在交易环节加税。在开发方面,重庆市已明确提出禁止供应别墅用地,逐步减少开发上市量。在消费方面,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增加购买高档住房的成本。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分析“重庆版”房产税方案只是针对高档房的试点方案,未来房产税或者“房地产税”应该不会只针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这也正是许多基层官员的忧患所在———高档房产征税后,如果房价下跌,政府的财政收入会不会减少,“房地产的影响是直接见效的,而短期内政府也不可能迅速进行产业经济的转型”。
重庆开征房产税预案
降。
重庆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黎伟表示,重庆对高档商品住房开征房产税,从短期来看,对于抑制高档商品房消费会有一定作用。但从长期来看,重庆经济发展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商品房的刚性需求依然很大,针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大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税率如何确定?
假设房产税税率定为1%,如果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如果税率过高,又会给房地产业造成新的压力,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房产价值怎么评估?
从重庆来看,房屋所在区位不同,房产价值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房屋过去可能在城郊,现在随着城市扩张,位于城中,价值得以提升。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