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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群租众人百态 物业叫好中介怀疑租客彷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2.23 来源:青年时报

     12月17日,万家花城物业服务中心在小区论坛贴出一则温馨提示,其核心内容就是:一、业主不要再群租了;二、服务中心将会协同相关部门处理小区现有的群租现象;三、业主在出租房屋时,应以法为前提,文明合理租房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物业发这则提示的背景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今年12月1日颁布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对于住房的群租现象有一定的约束,且最高处罚额度高达3万元。

   小区里的群租现象,一直是让物业和业主十分头痛的问题,针对“群租罚三万”的管理办法,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结果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130方房子住8个人

  业主投诉愁坏物业

  申花路上的万家花城小区共有2600多户业主,入住率将近80%,其中有三分之一是租客。

  “要说群租的话,起码有好几十户呢。”滨江物业的于经理毫不避讳。

  据物业陈主管介绍,大部分房东都不承认自己是群租,有的说是亲戚朋友借住,有的说是给员工住,有的说是给小姐妹住,各种各样的借口都有,但是基本上一住就是好多人。

  “小套的,90平方米左右,能住四五个人。大套的,130平方米左右,能住七八个人。”陈主管说,花城的房子不少是3室2厅,房东或二房东通常会把面积较大的客厅一分为二,就能多出个房间来,出租给更多的人。

  小区群租现象普遍,最头痛的不是业主,而是物业。

  “每个月,我们都会接到很多业主的投诉电话。”陈主管说,租客毕竟不是业主,在小区里不会很注意细节,“深夜把音响开得很响的,说话声音很大的,这些情况都有。”

  据物业统计,业主们投诉最多的情况有两种:一是人多太吵,二是人员复杂。而且,往往是楼上群租,楼下投诉。

  禁令一出有法可依

  物业说话底气足了

  接到业主投诉后,物业总希望能够通过上门协调解决问题,但通常成效甚微。

  “遇到态度不好的业主,就会直接说:‘这是我的房子,爱怎么弄就怎么弄,物业管不着。’”陈主管说,物业拿群租没辙。

  而于经理介绍,为了解决群租房的问题,物业也咨询过了公安、消防、工商、房管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因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群租,没有法律依据,自然就管不了。

  直到今年12月1日,住建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该条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该办法颁布之后,滨江物业很快将文件在论坛上张贴出来,并准备将文件在小区每栋楼每单元前的公告栏里张贴出来。

  “现在有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后工作也好做了,我们说话也有底气了。”于经理高兴地说。

  物业整理群租资料

  准备上交执法部门

  于经理表示,虽然该办法要明年2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是物业已经让工作人员联系房东,逐一统计,如果群租现象还存在,明年就会上报给相关部门。

  同样对该办法充满期待的,还有西城年华的广宇物业,该小区的群租问题也屡次见诸报端,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被群租房投诉折磨了很久,物业不是不想管,实在是没办法管,“我们只是服务公司,不是执法部门,有很多事情,我们是有心无力。”

  广宇物业的负责人认为,一旦《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付诸实施,对群租现象肯定有所限制,毕竟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处理问题就会相对方便很多。

  和滨江物业一样,广宇物业的手上也已经掌握了一份完整的小区内群租房资料,一旦该办法付诸实施,就可以将群租房资料上交给相关执法部门,对小区内的群租房展开治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多家小区的物业,对于“群租罚三万”的管理办法,几乎都是一片叫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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