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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解读 房屋租赁合同须进行登记备案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2.16 来源:扬州时报

  扬州焦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何遇冷?

  几年前,扬州就要求房东或中介进行报备,此后又多次进行了强调,但实际去报备的人非常少。“我们一直都要求租房要进行登记备案,实际上,除了一些需要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进行登记备案,普通市民鲜有人过来进行登记备案。”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

  房屋租赁税是租金的5%

  昨日,市地税局地税一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江苏省一直有规定,出租屋业主或转租人应在租赁关系设立后规定时限内,到房屋所在地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房屋租赁税,就包括了房产税、营业税等,目前征收的标准在租金的5%左右。“比如一年的租金是1万,房屋租赁税就是500元。单位租赁房屋需要发票的,能够正常纳税。私人出租房屋的,隐蔽性很强,征收的较少。”

  “如果租房者不需要开发票,中介一般不会让房东或者承租者去缴纳租赁税。你劝房主多交税,房主甩手走人,就会让客户流失。”扬州易居房产经纪公司的许仁忠经理说,“对房东来说,能少交点钱自然是好的,久而久之,自然没什么人去交税了。”

  要备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备案制度让税务部门有据可查。业内人士表示,要让私房出租实行备案制度,做起来仍有难度。“如果要实行备案制度,在中介方面,主管部门管理起来更容易,但私自出租的房源很难管理。”仲子琪说,“事实上,目前在出租的住宅房源中,只有50%左右的房源是通过中介租赁出去的,商业办公用房的租赁,仅有不超10%是通过中介租赁出去的。”一位中介人士表示:“要让私房出租备案怎么搞?你说他是出租的房子,他说是借给亲戚住的,怎么办?”

  新政影响

  新政实行可能致使房租上涨5%

  “备案制度真的执行到位,让税务部门有据可查。对于房屋租赁当事双方来说,房屋租赁税的缴纳将难以逃避。”仲子琪表示,房东肯定不愿意承担多出来的房屋租赁税,最终还是会转嫁到租房人的头上。结果是,新政实行以后,房租将有可能上涨5%。

  仲子琪表示,新政策中“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规定也很关键。“比如最低标准规定20平方米,那么60平方米的房子只能租住3个人;如果最低标准规定15平方米,60平方米的房子就能租住4个人。这个最低标准规定得大了,就能让更多的房源会被租赁出去,就会让更多的人投资住宅然后出租,不利于楼市的稳定。”仲子琪预计,结合扬州的实际,这个“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可能不会超过10平方米。

  处罚措施

  打隔断出租最高罚3万 不备案最高罚1万

  《办法》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而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发现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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