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房价泡沫的计算标准或体系有待商榷。
譬如,根据地方经济基本面得出基准价格,用1减去基准价格除以实际价格的结果,即为泡沫指数。以北京基准房价13316元/m2,实际价26446元/m2计算,1-(13316÷26446)×100%=49.6%,即为北京的房价泡沫。这样,看起来是一串串的数字,其实计算的基数恐怕就带有主观色彩,那么再经过加减乘除,误差或者错误就会在所难免。
三是,房价泡沫本身就是杜撰的名词,通用的词汇应该是房地产泡沫。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认为:房地产泡沫可理解为房地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持续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买者,随着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房地产的价格远远高于与之对应的实体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
泡沫过度膨胀的后果是预期的逆转、高空置率和价格的暴跌,即泡沫破裂,它的本质是不可持续性。
而此番最高达70%的所谓房价泡沫与房地产泡沫的基本特征相差甚远,特别是与“预期的逆转、高空置率和价格的暴跌”这些泡沫的鲜明特征尚不吻合。
四是,统计局数据与此报告数据打起了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9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6%,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9%。房价涨幅远低于上述35城市的泡沫涨幅。
五是,社科院《经济蓝皮书》和《住房绿皮书》关于2011年的楼市特别是住房价格的预测和研判还存在缝隙和差距,抑或是不同专家组编撰的缘故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房地产泡沫还没有定调之前,还是少煽房价之泡沫的情为好、为妙,因为,房价问题,我们缺乏全面而可靠的数据库支撑,往往测而不准,更多的是贻笑大方或者是娱乐民众!
当房价只是市民的宣泄或排忧的工具之时代,我恳请各方保持冷静和克制,不然的话,会涌起“好听的话不真实、真实的话不好听”的波澜,也会影响本就不好的民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