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房产税改革,必须审慎积极稳妥
记者:目前来看,推出房产税的最大现实障碍是什么?
巴曙松:当前,房产税开征的主要障碍在于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机制与房产税的征收技术环节不能顺利对接,即地税局如何才能把房产税收上来;还在于对居民或家庭征收房产税存在一定的征收技术难题,而且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房产税一般以不动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需要有健全的不动产评估机构、科学的评估标准和高水平的评估手段;同时,税收征管体系也需要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房产税的征收才有科学的依据,才能有效发挥房产税征收的作用。
记者:你对我国房产税改革,有哪些政策建议呢?
巴曙松:首先,要明确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完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并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房产税征收应以促进房地产业正常发展为首要目的,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需要而让房产税承受过多的职能,同时也不能一味强调提升税收水平,而忽视对房地产相关税种的合并以及税收水平的合理减少和下调。
其次,要明确改革方向,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安排,为房产税推出创造条件。再次,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散决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房地产发育程度很不均衡,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授予地方政府在具体的征收细则、征管办法等方面一定的权力,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总之,推进房产税改革,必须审慎积极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