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外
2006年7月
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对于中国房地产业和外来资本同样具有历史意义的171号文件。这个被称为“限外令”的文件,业内外一度视之为阻碍外资盲目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屏障。
2007年下半年
建设部、商务部等七个部门连续颁布《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和《关于下发第一批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的通知》。这两个新的文件使得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领域的难度和成本加大,意图阻挡住来势凶猛的海外资本。“限外令”由限制投机向限制投资转变,但“限外令”的重点在于住宅市场,并未对商业地产过多限制。
2008年年底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有关部门又一度撤销“限外令”,出台了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
2010年11月15日
住建部和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