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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16户村民因征地纠纷相约自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1.15 来源:青年时报


多样的补偿诉求

    多样诉求难以被接受,而过去征地中的违规操作和粗暴行为,也同样积累了矛盾

    村民胡爱国的农田位于花田畈地块。去年年底,村委通知要征用他的地,给出的补偿条件为“2间地基加2万元”。在此基础上,每间地基,他需要拿出12000元用于相应的通路通电等相关公共建设。

    胡爱国不同意,但“去年农历12月28日,当时下着雨,来了几十个人,强行填了田,我与他们争辩,被他们多人拉开”。

    最近的一起征地事件发生在今年10月31日,村民胡荣宽家承包的0.92亩土地被征收。63岁的胡荣宽一只眼睛有残疾,目前在家务农,田里种着番薯。

    “出动了很多人,直接用推土机填平了,我趴在地里不让填,(他们)把我从田里拉到了外面。”胡荣宽妻子刘国莲说。

    在16户失地农民涉及的征地问题中,有八人为深甽中学操场扩建征地,2003年村委曾给予被征地农户1万元/亩的补偿,2005年又追加补偿每户1万元/亩。

    但八户村民希望能享受到与其他东溪畈村民同样的赔偿标准,他们的理由是——2003年深甽中学操场扩建征地,与东溪畈土地征用建造法庭、小区规划在同一年,“同样的征用条件,不同的补偿标准,很不公正。”

    目前,东溪畈征地的赔偿标准为每亩返回农户2间宅基地加两万元,在此之外,需向村委缴纳24000元/亩用于公共建设。

    而花田畈和东溪畈的几位村民,他们也要求有更高的赔偿标准,理由同样是“村委会一碗水没有端平,不公平”。

    他们的解释是:“明面上,每亩地的赔偿标准是一致的,但在私底下,一些跟村委关系好的农户分到了更多的钱和宅基地。”

    在16户失地农户中,也有个别农户仍希望能再次拥有良田:“钱总是要花光的,土地是个宝贝啊,可以传给儿子的。”个别老人害怕失去土地后,未来的生活得不到保障。

    这些诉求显然难以被村委接受。而过去征地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和粗暴行为,也同样积累了矛盾。

    自2004年开始,深甽村当地农户向省市县三级土地主管部门频繁上访。据记者掌握的资料,仅宁海国土资源局,就曾先后在2005年8月17日、2007年3月29日、2007年5月25日、2007年9月14日、2007年10月16日对该村村户上访做出相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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