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发达国家房价调控政策
不管身为哪国百姓,都没有不嫌房价高的,外国政府也要为楼市调控使出浑身解数。虽然,由于国情不同,我们不可能照搬,但一些理念和措施却可以借鉴。
新加坡
政府来当开发商统一制定价格
在新加坡,民用住宅主要由政府组屋和商品房两部分组成。其中,类似于中国经济适用房的政府组屋由政府投资修建,价格也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使用。居民购买组屋价格低廉,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屋主在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5年内组屋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新加坡还规定,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另外,业主出售购买时间不足1年的房屋,要缴纳高额的房产税。
目前新加坡全国约有84%的人安居在组屋中,而商品房的购买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二次置业者、投资者或者外国公民。
德国
开发商牟取“暴利”可判3年徒刑
德国明确房地产行业的定位,即福利而非支柱产业。为了防止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德国建立了地产价格独立评估机制,对地价、房价、房租等实行“指导价”制度。按照德国的法律,如果房地产商制定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即为“超高房价”,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房地产商制定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50%则为“房价暴利”,触犯《刑法》,出售者最高将被判处3年徒刑。
英国
重税压制房产投机最高征40%
作为最早面临住房问题的国家之一,英国向来重视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方式是各种形式的税收。英国对于房产交易征税的款项让人眼花缭乱,房屋交易要交印花税,如果是交易或者赠予的房产增值,要交资本增值税,税率从10%到40%不等。如果房屋空置,房主还要承担市政税。此外,还有遗产税、出租房产的收入所得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