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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开发商欠债 准业主房产被查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28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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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就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五年后,房子还不能入住,却等来了一纸查封令!福州榕航花园小区的几名准业主一直想不通:“合同签了,购房款也交了不少,房子怎么就不属于我呢?”原来,小区的开发商榕航公司欠下承建单位华品公司巨额债务,双方闹上法庭,法院裁定,查封了这几名准业主的房产。五年里,官司打了几个回合,近日,省高院终审判决:许可查封房产。

  现在,购房者进退维谷,要么继续打官司,但很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要么与开发商解约,要回房款。可是,如今福州的房价与五年前的价格不可同日而语。无论这些准业主做出怎样的选择,他们都注定“很受伤”。说到底一句话,“房市也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准业主至今拿不出产权证

  昨日傍晚,福州六一中路106号的榕航花园小区像往常一样,家家户户亮起了灯。然而,该小区1号楼却漆黑一片,除了一楼的建筑工人,整栋楼空无一人。“1号楼是商品房,房子都卖出去了,可还没竣工,所以只有建筑工人住着。”住在小区里的一名业主对记者说。

  陈先生和黄女士等业主买的房就在1号楼。2005年1月底,他们与开发商榕航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陈先生一次性交了全部购房款11万余元,黄女士交了近九成的购房款14万元。最近,这几名业主得到一个难以接受的消息:他们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而他们还没有产权证,仅有的是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开发商到现在也未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备案!

  法院曾判决解除房产查封

  榕航花园1号楼工程是由华品公司承建的。榕航公司欠华品公司工程款等共2856万元,华品公司将榕航公司告上法院。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2005年9月15日,双方达成协议:榕航公司一次性从出售“榕航花园”1号楼售楼款中优先偿还华品公司总欠款2856万元及解押借款的利息。

  后来,榕航公司没按调解书约定还钱。2009年2月4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查封榕航公司开发的榕航花园1号楼的部分房产。这时,陈先生提出异议:“购房款我一分不少全交了,这房子是属于我的,没道理查封我的房子。”2009年7月,福州市中院认为陈先生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无过错,便解除了对他房子的查封。

  华品公司不服,提起诉讼。福州市中院认为,导致房产未能交付,也未登记备案的过错责任应在榕航公司。因此,驳回了华品公司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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