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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城市出台住房“限购令” 引发退房纠纷增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24 来源:信息时报

   数据

    广州 “限购令”当天退房12次

    据了解,广州限购令出台后,在10月11日至17日这一周,退房量就猛增到58例。

    据广州阳光家缘网签数据显示,“9·29”楼市新政出台的近三周时间以来,广州已经有69次退房记录,其中,在10月15日“限购令”出台的当天,退房就达到了12次,而此后两天也分别增加到20次和23次。

    据广州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介绍,广州版细则中所指的商品住房包括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一手住房按网签时间来认定,二手住房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来认定。

    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称,目前广州退房退定的情况尚未浮出水面,随着新政的深入,买卖双方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涉,未来两周会有所体现。但就广州的“限购令”政策而言,应不会引发大规模的退定潮。

    “业主埋怨开发商不愿意退定,其实开发商也无法预料政策的到来,也是无辜者。面对纠纷,双方都要互相理解,和和气气的坐下来谈。”黄韬笑称。

    深圳 “困房”总量超3000套

    “9·30限购令”出台之前,深圳有大量签订了认购书而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房子,这些房子的购买者因为属于限购令的“限购对象”而不能办理备案登记,统称为“困房”。

    据深圳中原地产市场部总监王世界介绍,由于“限购令”9月30日突然出台10月1日便实施,不少买方已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合同,但尚未在9月30日前完成网签购房合同,这些“在路上”的房产交易不得不停止一切手续。

    他估算,最近整个住房成交量中,受“限购令”阻挡的可能有两成。其中,9月份成交二手房15000套,按两成算约为3000套;9月最后一周的新房成交量约为2000套,“被限房”在500套左右。两项相加,深圳地区一、二手“被限房”总量超过3000套。

    他山之石 解决纠纷的3种途径

    1 “和解”是上上之策

    2010年9月29日下午,买方戴小姐与卖方朱小姐签署合同,约定戴小姐购买朱小姐的房产。之后,深圳出台限购令,因戴小姐不是深圳户籍,且在深圳另有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戴小姐希望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但朱小姐称其终止了租客的租约,也有损失,不愿意全部退还定金。无奈,戴小姐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就在起诉前的一天,朱小姐主动联系戴小姐,双方签署协议解除合同,并当场退还了全部定金。

    2 法院调解强制过户

    刘子孺律师称,自己代理的这宗案件还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买卖双方先达成和解协议,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法院出具调解书要求国土部门强制执行过户,但不知道这种办法是否行得通。市场将会有不同反应,不排除更多买卖双方通过这条途径解决纠纷。”刘子孺说。

    3 政府开路为“困房”解困

    记者昨晚获悉,针对深圳“困房”问题,10月21日晚,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再次发布购房令细则,宣布9月30日以前(含9月30日)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的(不含现金支付),可凭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及相关资料前往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备案或过户登记手续。

    此前,10月13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购房令细则,为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当天)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及买卖合同放行。

    业内人士称,此举将避免深圳出现“退房潮”,但相当一部分现金支付定金的仍面临“困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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