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这被视作国家统计局对此前屡遭诟病的房价统计数据的回应。究竟统计局迈出的这一小步,是否是解决房价数据乱象的一大步呢?
政策出台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70个大中城市,按月调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替代了原来由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报房价的统计方法。
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同时,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这三个渠道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而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方面,则要求选择代表性强的中介,同时兼顾不同注册登记类型,包含国有、集体、合资、外资等。选中房屋中介的营业总额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
方案合理?
“每次统计局公布房价数据都会招来骂声一片,因为公众认为房价‘被’降低了。”业内人士林先生对记者说。据了解,今年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称“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被网民戏称点错小数点。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委员会委员郭松海则表示,“数据与市场现实偏离,与百姓切身感受相反。”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采用网签数据是《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福州资深房地产业内人士王阿忠表示,网签数据能比较真实的反映房价信息,能解决房价信息滞后性的问题。对此,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对商品住宅改按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可以更为准确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现状;而在指标设置上,其将商品住宅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有助于更清晰地将高端住宅与中低端住宅区分开进行统计,反映不同类型住宅市场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