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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限购三套房 商品房报价三个月不准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13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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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我市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

  4

  保障居民自住改善型需求,严控投机炒房。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5

  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目前“限再购一套房”的有

  北京 上海 杭州

  宁波 福州 厦门

  目前直接“限购三套房”的只有

  深圳 南京

  -“宁五条”最大疑点:

  最严厉的政策

  也最模糊

  南京“限购令”无执行时间!

  (详细分析见A4-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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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盘价只准降不准涨

  10月11日,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营销总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在国庆长假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曾组织他们开会,不仅向他们重申了一房一价的规定,更要求新开楼盘只能下调售价,不能涨价。这与“宁五条”中“三个月不准涨价”类似。

  虽然上述消息尚未获得官方证实,但记者在该局举办的网上房地产上,却看到于10月份以后新上市楼盘的网上销售表的“报价可浮动范围”一栏均为负值,这部分证实了上述开发商营销总监所说的情况。  每经 综合

  “宁五条”中“新三限”

  “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

  “新建商品住房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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