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家庭最多只能再买一套房
●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厦门将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
●厦各银行首套房贷昨起均已调整为至少3成;三套房贷暂停
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昨日,为了进一步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关精神,厦门市国土房产、金融管理、税务等七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决定在厦门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
厦门五大举措调控楼市
在相关部委再次发布“楼市新政”后,昨日,厦门相关部门正式发布了厦门楼市调控举措。
根据《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记者注意到,厦门将主要执行以下五举措:
一、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二、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
三、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四、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
五、切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已经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交房。已具备配租配售条件的,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配租配售工作。同时根据我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新规划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楼市调控取得较好成效
据了解,自今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厦门认真组织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调控精神,经4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
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加大经营性用地供应,增加土地供给,稳定市场预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通过密集的市场检查、多次“约谈”违规开发商并予以媒体公开曝光、推行“一房一价”和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严肃查处违反预售管理规定的违规案件,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一系列调控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商品住宅供应量触底回升,土地供应量充足。
二是5月份以来,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有所回落。
三是外地人购房比例回归到正常比例,炒房投机现象得到有效抑制。
四是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套房贷款全面叫停;首套房首付调整到三成及以上;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9月29日晚,国家有关部委再出重拳调控房价上涨。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以往“国十条”只要求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新政策全国“一刀切”,也就是说厦门也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