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政策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细则要求,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这次的契税政策与此前相比变化不大,保障自助需求与限制炒房的政策目的明显。
相比之下,这次提出的“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很可能会对开发商产生重要的影响,特别是一些有捂盘意向的房地产项目。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以北京为例,部分项目开发时间从2004年延续至今,土地成本占比已经非常低,而定价一旦过高,将会导致清算土地增值税,这将使得开发商定价更加谨慎。
公租房成保障主流
在住房保障方面,政策再次强调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同时着重强调了要“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由此可见,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未来住房保障当中的主力军。
同时,政策再次强调了要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的问题。首次提及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这些细则的具体补充不仅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而且对其他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中原房地产的调查显示,大部分现在的二手房成交纳税只有实际应纳税额50%。这和经纪机构与买卖双方一起炮制“阴阳合同”等违规手段的盛行有直接关系。一旦对这种普遍存在的市场“潜规则”进行针对性的打击,将使二手房炒家面临高额的炒房成本。
除此之外,针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开发商,新政也再次严格要求,相应的处罚措施也更加具体,分别从其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和信贷政策三个方面入手,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
上海易居房地产综合研究院院长杨红旭认为,这次出台的政策虽然还是在落实“国十条”,实际上在很多领域已超出“国十条”范畴。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房地产市场走势可能有变化,十月份的市场表现可能会比九月份差一些。今年第四季度,重点城市的商品住宅成交量估计将比8月、9月略有回落,房价上涨的动力减退,基本上将会以盘整为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