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缩炒房可利用政策空间
根据29日晚多部委出台的措施可以看出,虽然政策主体依旧是对4月份“国十条”的进一步落实,但在许多细节上均发生了些许变化。
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其实,早在4月底北京市出台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房地产调控细则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如果说此前聚焦于信贷和契税方面的政策调整还有些“间接”调控的味道,那么对一定时期居民购房套数的限制则是直接对炒房说“不”的调控。
如在京版调控政策出台后,北京市场的商品房成交数量在四个月内跳水式的大幅下降,这显然与投资、投机性需求被遏制有直接关系。这一次政策明确要求“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很可能会扩大至上海、深圳、杭州等房价高企,投资、投机性需求旺盛的大中城市。炒房者可利用的政策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信贷“一刀切”影响未来市场
新调控政策中对“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基本上重申了4月“国十条”的各项政策。不过其中三点变化很可能对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这两条是全国“一刀切”式的政策,不再像此前出台的政策那样只要求在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更有利于打压非自住性购房。
除此之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的政策更加严厉。在此前的政策中,对于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贷款最低首付可为20%。现在“一刀切”地调整到三成以上,无疑提高了购房的门槛,对限制投机性的购房行为将有显著作用。
另外,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这将比较有力地堵住那些通过消费贷款买房的所谓“灰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