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类似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宣传语句等只有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才能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在看到广告中关于房屋质量、地段、附属设施等信息的承诺后,一定要在合同中找到明确、肯定的陈述,以限定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开发商在宣传广告中介绍有关小区以外的未建基础设施,如公园、地铁、马路等,都极有可能是不确定的规划,购房者不要以此作为购房主要理由。
合同欺诈 玄机识破又奈何?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中严禁的又一违规行为是合同欺诈。
如海口某购房者看好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当初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106.93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94.56平方米。竣工前,开发商再次公布实建的建筑面积,结果多与合同上约定的相差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也略有出入,但是均低于合同约定的3%的误差。而当一些业主重新测量时却发现,误差远远大于开发商公布的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相差5平方米左右。
律师提醒,不少开发商在面积中玩“猫腻”,特别是把面积误差刻意控制在合同约定的3%内是一些企业的常用伎俩。因为业主重新测量的成本较高,耗时耗力,开发商往往乘机谋利。
另一种情况是在小区配套和装修房中的建材使用中,开发商往往在合同中承诺一个明确品牌再附加“其他”字样来做品牌备用。但实际上,开发商往往以此为依据选择其他低成本品牌充数,而购房者一一求证过程的可能性不大。
然而,即便购房者都能看透玄机,主动权仍在开发商手中。“一旦看好了房子,开发商又不允许加入附加条款,我们又能怎么样呢?”不少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疑问。“目前,大多数购房合同都选择了示范文本,但购房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主动权仍然十分有限。”北京的一位律师称,开发商可以在示范文本之外的很多细节中占得上风。
囤积房源 假热销的心理战
简单地直叫天价当然不是开发商能够最后取胜的全部功力,为了让房价不至于吓退购房者,于是造成房子炙手可热、需分秒必争的假象,开发商和代理商们的“功课”真是做绝了。
“销控”是这一轮房地产市场火爆发展时期新派生的营销术语,众多富豪售楼员靠此发家。如今,“销控”已经成为开发商最有效的营销手段。所谓的“销控”也称“间歇式营销”,是指房地产商通过人为控制销售进度,同时配合价格的上调以制造销售火爆、供不应求的效果。
本质上,销控是一种心理大战。“一般来说,假如房子在5月份预售,开发商通常在年初,甚至上一年的年尾就开始做推广工作,接受预订。到了预售时,客户已经积攒了一定规模,当天即可造成热销甚至销空的假象。人为造成一种供不应求的紧张氛围。”一位房产销售人员介绍。
与销控同时进行的则必然是房价的上调。一般来说,每一轮新房源推出都会伴有2%左右的房价涨幅。“无论房子卖得怎么样,有时上调价格绝不是供不应求的结果,而只是开发商为了制造气氛而使出的花招。”市场人士称。
去年9月,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对6种违规交易行为明令禁止,第一条即是囤积房源,捂盘不售。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10日内必须开始销售商品房,以加快市场供给释放节奏。
但是,开发商自有方法。据记者了解,华东某大型楼盘已竣工1年以上,但开发商以没有预售许可证为名拒绝开盘。知情人士称,因小区与今年年底建成的家乐福超市和明年建成的地铁站相邻,开发商希望再等一段时间开盘,以保证更高的价格和更好的销售成果。
从网上公布的预售许可证发放情况看,这部分楼盘确实没有获得预售许可。“政策只禁止了有证不售的行为,但没有说明这种可办理预售却迟迟未办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一位购房者表示。目前,该小区均价已经接近10000元/平方米,但去年初第一期开盘时,网上登记的均价只有8500元/平方米。
“70-90政策出台后,开发商对大户型的捂盘惜售现象尤其明显。”北京一位购房者陈女士表示。去年年中,陈女士看好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但开发商捂了两周后新开盘,房价已经大幅度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