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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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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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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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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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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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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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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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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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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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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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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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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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挂牌-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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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前街道,峡漳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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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108953.3㎡(合163.43亩)出让面积:108953.3㎡(合163.4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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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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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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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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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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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办公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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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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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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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开工,二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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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加价幅度和保留价:
2010挂牌-6号地块加价幅度为不低于50万元,为10万元的整数倍;该地块不设保留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参加挂牌的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不含节假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