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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适房土地收益款涉嫌双重收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26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金艳 刘畅

  记者走访

  相关部门“互踢皮球”?

  在采访过程中,业界人士纷纷表示,解决“住房面积”的分歧并不难,只要认定当初购买经适房的优惠面积就可以了。

  “虽然操作起来麻烦点,但这是必要的。”刘福泉强调,据了解,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有存档,里面清楚地注明了享受经适房面积部分,政府部门信息联网查询或是购房者自己去交易中心调档即可。

  为此记者走访了国土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相关单位。

  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解禁以来,已经有不少市民反映了这个问题,市民如果需要调档可以到档案处缴纳一定费用,即可将当年的审批表和购房合同调出,上面清楚写明了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的面积和商品房面积,关键是国土局方面如何认定。

  对此,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咨询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暂时没有接到政府下达如此执行的通知。目前,政府规定福州各区国土部门收缴土地收益款依据是:住房面积×基准楼面地价×10%补交。产权证上写的是“经济适用房”,并未标明享受经适房优惠价格的面积和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分别是多少,所以住房面积是按产权证上的面积来计算。

  事件背后

  八成经适房业主

  或碰上收费困惑

  据福州市房管局统计,自1998年福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投入建设以来,截至2009年10月,福州累计建成经济适用房房源2.8万多套,包括金山生活区前4期、胜骏小区、国光小区、金城小区、万升小区、锦绣文华、金山橘园、福湾、西园新园、西园二期……总面积将近200多万平方米,其中已售出房源2.6万多套。

  据记者了解,这批集中上市的房源主要集中在金城小区、胜骏小区、国光小区、金山生活区、锦绣文华、万升小区、文华小区等,其中,光是金山生活区的经济适用房就有6000多户,万升小区719户,锦绣文华小区1054户,金城小区1270户……

  据早期福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数据称,金城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只有20%左右七八十平方米户型。福州市社科院经济社会研究所副所长朱剑修告诉记者,早期的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对小户型比例做要求,大部分面积在100-120㎡。而据骊特房产常务副总经理郭华介绍,粗略统计福州这批“解禁”经适房七八成在100-120㎡。

  而据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布的,福州对经济适用房购买面积的规定是:一般工作人员,享受75㎡;科级干部和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享受85㎡;有一定高级别职称的才能达到100㎡或130㎡。超出面积,按商品房价格算。

  换句话说,这批“解禁”的2万套经适房中,会有七八成的业主碰上和李先生一样的困惑,他们纷纷希望政府能重新修订并尽快出台合理的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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