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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启动房产税征收测试 方案上报国务院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22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张明

        方案上报国务院 征收对象设定高端住宅

  尽管房产税开征的传闻已让中国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人心思动,但以税收方式调控房地产,决策者仍未踏出这一步。

  “重庆房产税还没有得到国务院的批复。”8月17日,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言语确凿地表示,连他也不清楚具体批复的时间表。

  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仍在确定之中,是房产税征收来自各地乃至中央部委最直接的描述。

  8月18日,重庆市财税系统一位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重庆确实没有得到来自国务院的批复。此前,由重庆税务系统提交的房产税征集方案已由重庆市政府递交至国务院,此时,重庆也开始了模拟征税的测试。

  重庆模式

  “对于房产税的开征,重庆已做好了相关准备,”刘伟表示,“重庆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尝试实行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是政府慎重研究后提出的一个优化的综合性方案。”

  而极力倡导重庆作为首批开征房产税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近日一再表示重庆征房产税只针对别墅和高价房,普通家庭完全不必担忧。在黄奇帆看来,政府肯定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房价的非理性暴涨。“对别墅和高价房征收每年1%的房产税是国际惯例”,而在重庆的理解中,高价房是比城市平均价格高三倍的房子。有关统计显示,重庆目前商品房均价在5200元/平方米左右,换言之,房产税拟征收的对象将是价格在15000元/平方米之上的房子,“这部分住房只占重庆房屋总量的10%”。

  在重庆的住房体系规划中,保障低端、发展中端、抑制高端是保障城市住房“双轨制”实施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才有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和通过征收房产税来实现双向调节之举。“在这个体系中,百分之三四十的住房将由政府保障房解决,百分之五六十的住房仍由商品房市场解决,而剩下的10%左右的高端住房将通过收取1%左右的房产税加以遏制。”重庆市政府一位人士表示,关于这个总体征收原则,重庆市已由财税部门在3月份就开始起草了方案,目前已由重庆市政府上报给国务院,“目前仍在审批中”。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税务局目前已经对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房地产评估方面的基本理论展开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掌握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学会操作应用软件等内容。“但在模拟征收的培训中还是发现了些问题,如征收房屋的基准参考价以区域为准还是以新房成交价为准,旧房的价格甄定等方面都还有待数据的完善。”

  据了解,房地产评税系统评税的原理是采集一个地域范围内房屋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然后根据不同的楼栋、楼层、朝向等23个修正参考值,测算出不同房屋的价格。

       税调冲动

  重庆之所以热衷于房产税还在于重庆市政府看到重庆楼市特殊环境中难得的调控机会。

  在重庆市长黄奇帆看来,重庆市民要在6~7年实现居者有其屋,政府的宏观调控尤其重要。在2010年初两会时,黄奇帆就表示,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和税收调节是重庆市房地产健康发展的两条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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