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5号令”处理
廖永林表示,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6成以上。因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仅占不到4成。
这可能会对结案工作带来影响。上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开展查处的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2208宗,总面积约13.25万亩,但已查处结案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仅826宗,面积约4万亩。
廖永林表示,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比例大、协商查处难度大,再加上较早出让的“毛地”拆迁难,以闲置土地为主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案率比较低。
他还表示,对于已披露的闲置土地,将加快清理查处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已查出的闲置土地,国土部仍将按原有的规定处理。廖永林介绍,这一规定就是1999年颁布的“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
上述文件规定,开发企业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满1年未动工的,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5号令”规定了6种处理方式,其中不排除双方协商后,由政府将土地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