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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办法》能否治福州物业顽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04 来源:福建工商时报 作者: 吴文倩

      昨日,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又接到一起物业投诉,某大厦6户业主因不满物业的服务和收费而拒交物业费,导致物管公司关闭整栋大楼的用水、电梯,以致纠纷升级。如今小区物业管理纠纷愈演愈烈,如何根治物业顽疾已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刚一出台就受到多方肯定,同时专家也指出《办法》还有不尽完善之处,要根治物业顽疾需要业主、物管公司和开发商三者配合。

      为啥物业纠纷多

      据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初至7月20日,物业投诉案多达2916件,平均每天14.5件。据介绍,物业纠纷多集中在物业收费问题上,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事件时有发生。据相关部门统计,福州市物业费平均收缴率只有70%左右,近半数物管企业因此陷入困境。

      据记者了解,物业服务不到位、设施不完善、乱收费等问题是引起物业纠纷的主要原因。福州某社区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社区的卫生费是分楼内、楼外,显然是重复收取。当问及物业费的构成时,业主也弄不清哪些是明文规定要交的,哪些是物管公司自行设置的。

      收费纠纷,也发生在一些高档社区。业主普遍反映收费标准太高。业主范先生称,“交房时,我们只能被动接受由开发商和物管公司‘联合敲定’的收费标准。”据了解,目前许多新楼盘的物管公司,大多与开发商有关联,有的甚至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这种情况下,物管公司承接楼盘后,很难有效监督、制约开发商。

      而那些没有开发商背景的物管公司则像小媳妇似的夹在中间,两头受气。福州永安物管公司董事长林常青无奈地说,“房子交付使用后,开发商就成了‘甩手掌柜’,物管公司被迫接手开发商的遗留问题,由于小区没有‘当家人’,事情难解决,业主就通过拒交物业费来‘维权’,导致纠纷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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