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潮”一词曾火爆出现在2008年各大主流媒体,因“房”字与中国亿万百姓的居住问题挂钩而成为2008年度一个关键词。当时的背景是:2007年9月2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将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且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紧随其后2007年12月11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补充通知》,规定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并明确指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者,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至此房产销售走势掉头而下,坠入冰谷,房产开发商为自救,纷纷降价,频频出现幅度在30%左右的大打折,各地随即涌现了轰轰烈烈的老业主退房潮。
退房潮风波颇具戏剧性是因为买房人退房所凭借的理由合情但并不合法。可谅解的是因为当时房价迅速降低,蒸发了买房人的辛苦钱,理智随同下降的房价消失,而砸毁契约形成之地售楼处则成为最随手可施的极端解恨方式。
而时间运行到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俗称为“新国十条” 。“新国十条”再次重申严打“炒房”现象,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房产保有税更有箭在弦上之势,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降价风波。业内开始大讨论,有媒体将潘石屹先生当时的发言描述为(是否真实还需待潘先生在新浪微博回应):“潘石屹先生认为并预测在今年5月会因为苛刻的房贷政策引发一轮退房潮;今年六月潘石屹先生在媒体里幽默承认将出现退房潮是研判失误。
媒体是否正确解读潘石屹先生关于退房潮的发言在此已不重要,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上半年虽然退号退房时有发生,但中国今年上半年确实还未出现大规模退房潮和砸毁售楼处等重大事件,这让房产开发商稍微心安。(对于今年6月底出现的北京退房潮报道,中央台记者柴华对此还特地展开了调查,初步结论是“京退房潮报道不实”)。业内对退房潮的敏感也使此话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