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发现,有4个省区市财政部门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虽然符合国家规定,但在编制2009年预算报表时,未将财政部告知的预计数全部编入,少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63.52亿元。
2个省级财政和7个市县级财政未将部分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2008年政府预算报表。一些地方财政决算报表编报不够准确。截至2008年底,17个省区市本级和抽查的34个市县财政部门在编制当年决算报表时,将预算已安排但由于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晚、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迟缓等原因,未能在当年支出只能在下年支出的1588.27亿元资金列作支出编入了决算。
还有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在编制当年财政决算报表时,将未落实具体项目的资金306.65亿元列作了结转下年支出。
794.16亿元
截至2009年6月底,有12个省区市本级和26个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征未征非税收入794.1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94.76%
4.63亿元
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和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人均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