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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房贷审批操作现七大变化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08 来源:京华时报

■其他变化盘点

贷款额降低首付增加

政策规定:“京十二条”要求银行提高各套房贷的首付和利率。

银行做法:目前在首套房房贷方面,银行要求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50%。也就是说,新政实施后,借款人购买90-140平方米之间的首套房以及二套房时,能拿到的贷款额都比以前降低了,即首付款相应增加。

三套房已全面停贷

政策规定:6月4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发出通知,明确对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

银行做法: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已陆续开始通过“认房又认贷”来认定二套房和三套房,对于审查出的二套房,首付、利率均予以上调,三套房已全面停贷。在审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时,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询到借款人家庭名下有过两次贷款记录,不论该房产贷款是结清或已出售,再申请贷款时都按第三套房拒批。

外地人贷款门槛高

政策规定:“京十二条”要求外地购房人在京购房时,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方可申请贷款。而按照住建部等部委6月4日出台的最新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银行做法:目前各银行对外地人的贷款申请审核都异常严格,均要求提供相关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住建部等部委出台的规定,虽然等于给“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开了一道口子,不过该政策执行到地方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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